南通注册公司之纳税人的权利
作者:admin | 发布时间:2021-12-13
纳税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
一、知情权
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。
二、保密权
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您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密。
三、申请回避权
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,与纳税人或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,有权申请该税务人员回避。
四、申请减、免、退税权
有依法申请减税、免税、退税的权利。
五、申请延期申报权
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困难影响按期申报时,有权申请延期申报。
六、申请延期纳税权
因不可抗力或当期货币资金短缺影响按期缴纳税款时,有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。
七、多缴税款退还权
发现自己有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时,有权要求退还多缴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。
八、取得完税凭证权
依法缴纳税款后,有权从税务机关取得完税凭证,或者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、代收税款凭证。
九、拒绝非法检查权
税务人员检查时没有出具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,有权拒绝检查。
十、维护基本生存权
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,不得查封、扣押个人及您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住房和生活用品。
十一、陈述申辩权
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、申辩权。
十二、法律救济权
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、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。
十三、控告检举权
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、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。
十四、委托办理税务事项权
有权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。